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规章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扎实做好学校规章制度梳理和谋划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梳理2021年以来本部门(单位)牵头制定修订的校级制度,填写《新制定修订的校级规章制度目录清单》(附件1)。
二、请仔细查找实际工作中存在制度缺失和空白,或所执行的文件部分内容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应当予以修订完善的领域,科学谋划2023年拟制定修订的校级制度,填写《拟制定修订的校级规章制度目录清单》(附件2)。
三、请认真梳理需要废止的校级制度,包含但不限于《安徽医科大学现行制度清单(2017—2020)》所列制度(附件4),对不符合教育发展形势要求,或与现行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相悖,不适应学校管理要求的制度,应当予以废止,填写《需要废止的校级规章制度目录清单》(附件3)。已在后续文件或其他文件中明确被废止的文件无需统计,学校将对需废止的文件统一发文废止。
没有以学校文件形式下发、各部门自行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由各部门参照本通知自行梳理。
统计表电子版需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于12月5日(周一)下班前报送至校党政办公室法制科,无需报送纸质版。
联系人:洪老师,电话:65161010,邮箱:505483994@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新制定修订的校级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2.拟制定修订的校级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3.需要废止的校级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安徽医科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