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肃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会议纪律的意见

发布者: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1-02浏览次数:2734

中共安徽医科大学委员会文件


党办字〔2017〕31








关于进一步严肃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

会议纪律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工作,结合上级最新精神,就会议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是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研究决定学校重要事项、安排部署学校工作的决策机构和重要方式。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会议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自觉做到讲政治、守规矩,局部服从全局、个人服从组织,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二、加强会前论证。牵头单位负责议题的酝酿提出、拟订方案、征求意见、组织论证、技术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议等工作,在论证充分、各方面意见一致的基础上,提交会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的议题,暂不予上会,待意见统一后方可上会。

三、严格审批程序。牵头单位负责填写上会议题表,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后提交会议。会议审批程序须完备,涉及多个校领导分管的议题,应向各分管校领导汇报,重要事项须提前向主要负责人汇报。不得违反审批程序,临时增加议题。

四、完善会议材料。牵头单位负责撰写汇报材料,汇报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主要汇报议题的核心内容和需研究确定的事项。支撑材料要完备,须提供关于论证程序及意见的材料,供会议决策参考。涉及经费事项的应说明经费出处。

五、部门正职汇报。会议汇报和列席的人员为部门(单位)正职,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擅自安排其他人员代为汇报,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向学校主要负责人请假,获准后方可安排其他人员代替参会。

六、禁止突击上会。各部门(单位)须提高工作的计划性和前瞻性,对于需要上会讨论的事项,应做到提前谋划、提前开展。除上级临时交办的紧急任务外,不得突击上会。

七、严肃会场秩序。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进出会场,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确需提前离会的,须向会议主持人报告并获准后方可离开。需要现场发放材料的,须提前征询校党政办公室意见。各类人员不得在会场及附近接打手机、聊天闲谈、大声喧哗,影响会场环境和秩序。

八、遵守保密纪律。属信息公开范围的议题,应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及时公开。属保密范围的议题,参会人员须按照保密工作有关要求,妥善保管会议材料,按规定范围通报结果,不得随意扩散。

九、强化执行力度。会议决策做出后,牵头单位要针对决策事项特点,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对决策事项执行情况跟踪检查的期限、内容及方法,确保有关决策得到完全落实,工作目标得以按期保质保量实现。

十、严格督察督办。校党政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根据督查督办工作要求,定期对会议决策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专项督察。对决策事项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中共安徽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71227

  

  


中共安徽医科大学委员会办公室201712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