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附属医院重要事项向校党委常委会请示报告制度(2020年修订)

发布者:查玮发布时间:2020-11-06浏览次数:10

  

直属附属医院重要事项向校党委常委会

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党的重要规矩与纪律,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发挥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促进医院各项事业更好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请示报告的主体

各直属附属医院党委就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请示,定期向校党委常委会作全面的工作报告,同时就某项重要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重大突发事件进行专题报告。

二、请示报告的内容

(一)全面工作报告

1.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的基本理论以及关于教育卫生健康方面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2.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和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落实学校年度工作要点情况;

3.医院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医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4.医院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情况;

5.医院党建工作和年度工作总体安排及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下年度工作总体安排; 

6.需要报告的其他内容。

(二)重要事项请示

1.医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重要政策调整、重要基建投融资及合作项目安排、重要工作举措、重要会议、班子集体或人数超过20人的外出学习考察等活动;

2.医院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召开情况;

3.医院职能部门科级负责人选拔任免等重要干部、人事安排;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

5.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

6.校党委常委会议事范围内的医院“三重一大”事项;

7.医院职权范围内、但重要而又复杂敏感的事项

8.需要请示或报告的其他事项。

(三)专题工作报告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和校党委某项重要决定情况;

2.重要信访问题的处理情况;

3.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医疗安全事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等涉及安全稳定、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要紧急情况;

4.涉及宗教、非政府组织、社会舆论热点等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事件;

5.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信息;

6.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

三、请示报告的要求

(一)全面工作报告

按照学校党委要求,每半年一次,校党委听取各附属医院党委全面工作报告。同时,全面工作报告须经医院党委会议审定,主要负责同志签发,以医院党委文件上报。

(二)重要事项请示

按照学校党委要求,重要事项一事一请示。该请示的事项必须请示,明确禁止的事项不得请示。请示事项应当明确具体,说明沟通协调情况,并附有关背景材料。有明确时间规定的,严格按照要求报送;没有明确时间规定的,及时报送。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三)专题工作报告

按照学校党委要求,专题工作一事一报告。报告须经医院党委会议审定,主要负责同志签发,按照校党委时限要求,以医院党委文件主动及时地上报。重大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应当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报告标准和程序,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形式可采取书面报告、电话报告、手机短信报告等。内容须明确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规模、原因、处置情况等要素,如果尚未完全掌握有关情况,可先简要报告初步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应当密切跟踪事态进展,及时续保有关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须提交全面详细的专题报告。

四、请示报告的办理

(一)全面工作报告

收到全面工作报告后,校党政办公室、党委医院工作部(医院管理处)按程序报告校党委。校党委常委会及时组织审阅,并进行反馈。

(二)重要事项请示

收到重要事项请示后,校党政办公室及时提出办理意见,经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转有关单位办理。有关单位在收到办理意见之日起5日内,向校党委报送合法合规、切实可行的答复建议。情况复杂的,经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可适当延长时限,但一般不得超过15日。校党政办公室审核后提出办理意见,按程序送审后,以校党委名义批复。

(三)专题工作报告

收到专题工作报告后,校党政办公室、党委医院工作部(医院管理处)立即报告校党委。对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校党政办公室立即传达至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直属附属医院并跟踪落实。

五、明确责任

1.明确责任主体。各直属附属医院高度重视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严格执行规定,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医院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重要事项的报告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分管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2.建立工作机制。校党政办公室负责统筹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党委医院工作部配合,并做好对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直属附属医院建立健全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明确具体责任分工、工作要求及工作程序,不断完善医院内部工作机制。

六、结果运用

学校将直属附属医院重要事项向校党委常委会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直属附属医院党建考核和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对未按照要求请示报告,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校党委将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理。